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林焕光请辞获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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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9:00 中国新闻网 | ||||||||||
而林焕光昨晚亦发表声明,表示鉴于传媒对他的私人感情生活的报道,决定在昨日向行政长官呈辞,并获接纳,即时生效。林焕光称,能够为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服务深感荣幸。他对行政长官多年以来的指导及包容,深为感谢!并对今次辞职引致同事工作上的不便深表歉意。 林焕光现年五十三岁,于一九七四年八月加入政府为政务主任,曾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二零零零年为民政事务局局长,二零零二年出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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