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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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9: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赵翔)最近,江西省政府与省总工会举行了第5次联席座谈会议。会议听取了省总工会关于换届以来江西省工会工作情况和第4次联席座谈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的通报,就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力度等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这是该省自2000年举行首次联席会后,连续第5次举行政府与工会联席会。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黄智权,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吴新雄,省人大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海如出席了会议。
会议确定,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各级政府要在资金、政策、场地等方面大力支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建立政府财政定期拨款补助的资金筹集机制。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司法、信访、教育、卫生等部门应支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建立定期联系、沟通和共同协商解决困难职工问题的相关制度,实现工会帮扶与社会帮扶救助的有机结合。 加大送温暖资金和劳模慰问补助的力度。省政府2005年共安排500万元给省总工会,用于送温暖和对劳模的慰问补助。其中,送温暖资金由2004年的20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劳模慰问金由2004年的12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 依法保护工会财产。各级政府要切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督促财政部门纠正将工会经费作为财政资金集中核算管理的错误做法,依法保证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管理。对在城市规划中确需易地重建的工会办公和活动场所,应严格执行《江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由政府或者有关单位提供确保迁建所需土地和资金补偿。 联席会议还提出,要切实解决工会经费统一划拨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将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工会经费应按月足额直接划拨给本级地方总工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