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绑架杀害公司老总案凶手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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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9:1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司广群郜征)专门焊制关押人质的大铁箱,还对雇来的帮手进行体能训练。昨日下午,震惊淮北的“9·27”特大绑架杀害淮北众城水泥厂副总经理杨建刚一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范中彬被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8.63万元。 范中彬,35岁,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曾是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某中学教师。2002
2002年9月27日凌晨1时许,范中彬带多人绑架了杨建刚。并在杨家的卧室门后张贴了索要68万赎金的“通告”。在将杨建刚装进小铁皮箱运往河南永城的途中,杨因窒息死亡。 宣判后,范中彬表示认罪。但具体是否上诉,他表示将征求一下自己律师和家人的意见后再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