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发烧看病发口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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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9:18 每日新报 | ||||||||
呼吸道急性发热上医院就诊有新规徐杨 新报讯【记者徐杨】记者昨日从卫生部门了解到,为做好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的就诊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呼吸道传染病,卫生部近日制定了《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就诊规定》,要求医生为具有相应症状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规定要求,医务人员今后在接诊过程中,对体温≥38℃,伴有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气促、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要首先为其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交叉感染。经诊断不能排除呼吸道传染病的,要将病人转至感染性疾病科进一步明确诊断,未成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要将病人转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医师对来诊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特别是对白细胞正常或降低,伴有肺炎表现的病人,必须询问发病前14天内是否与同类病人有过密切接触;发病前7天内是否接触过病、死禽类等流行病学史和职业暴露史,并综合病人的病史、症状和辅助检查结果尽快做出临床诊断。此外,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的医师还要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接诊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场所进行消毒;医疗机构要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及医院感染控制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