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实施《劳模解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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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9:2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鲍冬和)2004年12月20日,《南通市劳模解困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正式施行。4名困难劳模代表当天从江苏省南通市总工会领到1000元解困金,成为第一批受助者。南通市劳模解困资金的来源是财政安排、市总拨款和社会捐助。该《办法》规定,劳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子女上学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补助一次,每次1000元;患重病的劳模,自付医药费1万~2万元的,补助1000元;自付2万元以上的补助2000元;困难劳模子女上大学的,每年暑假开学给予1000元的补助;每年春节对患重病、生活较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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