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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春案”考验当地政府的公信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9:23 沈阳今报

  郭松民

  当年,“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在他那篇著名的《代李敬业传檄天下文》中,有一句掷地有声的话:“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今天看到因举报“山东济宁下跪副市长李信”而闻名的李玉春在临邑县法院出庭受审(1月6日《北京青年报》)的消息,我竟有了同样的感觉。在我看来,由于此前李玉春举报行动的巨大影响,“李玉春案”绝不能
被看做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如何处理这一事件,将考验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仔细研究“李玉春案”的前因后果,发现她的一切灾难都肇因于她举报“下跪副市长李信”洗钱事件:因为举报,她东躲西藏,失去了过安宁生活的自由;她的弟弟李登峰遭遇5名陌生人的围攻,并因在打斗中伤人而被判“死缓”;她自己又因为弟弟的事先后被以“包庇罪”、“窝藏罪”等罪名逮捕、起诉;她的60多岁的老母亲又因为这一连串的事件情绪起伏太大而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

  其实,李玉春是完全可以不举报的。假如她安于扮演副市长李信的合伙人的角色,说不定还能快速地跻身“成功人士”之列;即便她不愿意与李信为伍,她也可以选择缄默。李信为了让她安心,不是让她拍下了自己下跪的照片吗?不是还许诺给她100万元吗?李玉春之所以坚持举报到底,因为她没有丧失作为一个公民的良心和对法律的敬畏。但是,法律就以囹圄之灾来报答她吗?

  鉴于此案极高的公众关注度,它已经演变成了一个公共事件,也演变成了当地政府及相关机构的一次公信危机。李玉春和她的弟弟李登峰能不能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将具有风向标式的意义。它将决定其他人今后在遇到类似的事件时会如何选择:是站在正义和法律一边,还是和贪官污吏同流合污?是挺身而出,还是明哲保身?

  有关部门要恢复公信力,应该立即采取这样两条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和本案有关的全部真相;由被公众确信可以进行公正审判的法院对李玉春、李登峰的案件进行审理。

  当然,有关部门和机构可以不理睬这一切,径自按照自己的“程序”进行。但这样一来,它们就永远也走不出这一事件的阴影,“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的怀疑也就永远也不会消失———公信力是政府和司法机构的灵魂,失去了灵魂,它们的未来也就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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