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 买保险应了解相关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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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10:54 乌鲁木齐晚报 | ||||||||
目前,我区保险消费投诉增多,集中表现为一些保险代理人夸大宣传,掩盖一些免责条款的内容,诱使消费者投保,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消费者买保险后退保难,引起的退保纠纷多等问题。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经分析发现,目前我区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保险代理人夸大宣传,掩盖一些
为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保险消费时应注意了解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防止经营者利用合同条款逃避或转嫁法律责任;签约之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的内容,对于不懂的内容,应要求保险公司做出明确解释,并将解释内容形成文字作为合同附件,成为履行合同和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同时,提醒消费者对保险公司提供的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格式合同,要注意向有关专家请教,避免因不懂专业而糊涂签约以致权益受损;签约前保险业务员如不出示保险合同、保险费率及其他相关资料,消费者应拒绝购买。:(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耿蕾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