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公共图书馆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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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11:14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薛涌 执教于英国伦敦大学的赵毅衡先生最近在《南方周末》上撰文,抱怨北京缺乏公共图书馆。他列举了一系列国际数据:英国1万人一个公共图书馆,法国2.2万人一个,一些欧洲小国更优越,瑞士3000人就有一个公共图书馆。反观中国,50万人才有一家公共图书馆,其中北京的望京小区,文化人聚居,30万人口,竟没有一家公共图书馆。
赵先生没有提美国和日本的数字,笔者正好在这两个国家都生活过,不久前也呼吁建立公共图书馆,这里不妨先对赵文进行补充。 美国图书馆的基本数字如下:公共图书馆9129家,学术图书馆3527家,学校图书馆93861家,特殊图书馆(如宗教、法律、企业、私人图书馆)9781家,军队图书馆312家,政府图书馆1249家,总共117859家。这个数字还有低估之嫌。比如公共图书馆的数字指的是管理机构,实际上美国的公共图书馆主馆有8971家,分馆7450家,加起来共16421家。美国人口以2.86亿算,平均2000多人就有一家图书馆。即使仅算16421家公共图书馆,也是17000多人一家。考虑到美国的许多向社会开放的私人图书馆、政府图书馆,估计图书馆的使用要比欧洲方便。 日本1950年在美军占领下制定了图书馆法,授权地方政府建立公共图书馆,并禁止公共图书馆收费。1954年日本图书馆协会又通过了图书馆权利的法案,保证公民自由接触资料的权利。到1989年,日本的公立图书馆已经增加到1843家。日本当时的人口以1.2亿计,平均65000多人一家。但是,这个数据也许不包括支馆。笔者居住横滨期间,横滨市立图书馆有四五家支馆。日本是个官僚统治的社会,人口都集中在几个大城市。一个城市即使有几个支馆,也属于一个图书馆。也许这就是图书馆看上去不及欧美普及的原因。 笔者居住横滨时,去图书馆只要坐两站车,图书馆本身是栋高楼,开放五六层,规模恐怕比一般欧美的公立图书馆大。几年前《纽约时报》报道日本的无家可归者,提到其中一位心情压抑时就跑到公共图书馆读江户史。可见图书馆确实向所有人开放。 不过,使用图书馆还是美国最方便。笔者住在波士顿边上的一个小镇阿灵顿,临近的两个公共图书馆仅隔2000多米。更奇怪的是,公共图书馆借书,竟不限量,只有借CD限量。本馆没有的书,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人家帮你从别的图书馆借来。而图书馆的功能则远非借书而已。儿童教育几乎是图书馆的一个最重要的功能,图书馆常常组织故事会,有时能请知名的儿童作家来给孩子讲故事,还组织阅读竞赛,读完一定的书,孩子就有奖品。 图书馆不仅仅是一个文化机构,还体现着一种公共生活的理想: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权利接触他所需要的信息,没有人能够拦得住他。看看美国的历史就知道,一个小镇刚刚成立,学校、图书馆是人们马上就想到的事情。钢铁大王卡耐基,本来是苏格兰的穷孩子,到美国成为世界巨富,一口气捐建了几千家图书馆。他的哲学是:在这个社会,再穷的人也能够成功,图书馆就是成功的第一个台阶。 如今,北京在轰轰烈烈地兴建奥运场馆,上海斥资几十亿建了一个世界最豪华的F1赛车场。在美国,兴建这样的体育设施,要经过当地纳税人的授权,常常变成非常敏感的政治问题,政府不敢轻举妄动。在我们国内,却说建就建,难得进行公共辩论。 在国外,建图书馆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日本在1960年就提出,一个5万人的城市必有一个图书馆,12个馆员,每年增加5570本书。在我们这里,则根本没有公民的图书馆权利的概念。像北京这样的城市,不仅是文化人需要图书馆,那些盲流、民工,只要是个还在喘气的人,就有权利走进任何一家公共图书馆。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