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5%学生每天补助伙食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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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12:59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粮食局五部门日前联合发文,给予高校5%学生每人每天4元伙食补助。获得补助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学生,人数将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5%左右,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4元,补助时间暂定一年。补助经费由高校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费用中列支,补助款可按月直接拨入饭卡或采取发放饭菜票的方式。
同时,校内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学生食堂在免征营业税的基础上,至今年年底之前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应体现在降低学生食堂伙食价格上;高校学生食堂、澡堂用电收费价格统一调整为居民用电价格;高校管道燃气收费价格统一调整为居民用气价格;高校学生宿舍、食堂和澡堂等生活用水收费价格统一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来源:齐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