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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撞了不白撞”赔偿细则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16:06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去年5月开始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行人相撞,司机必须承担责任,但责任大小如何 分担,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成为争议的焦点。昨天,上海就第76条的赔偿细则出台了地方草案,并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 会进行审议。草案规定,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司机没有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草案规定,行人违章在先,司机没有责任时,首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范
围内进行赔付,超出保险额度部 分根据不同情况赔偿,在普通道路上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按10%的责任赔偿,最高不超过5万元;在高速等封闭道路上 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按5%的责任赔偿,最高不超过1万元。

  司机们对这个草案普遍表示欢迎,出租车司机老张去年10月撞死了一个路人,事故鉴定责任并不在他,但还是被判 赔偿家属赔偿30万元。

  司机老张:三十万当时看来,真是个天文数字,对我来说,我拿什么钱赔给他啊。你定好了76条,后面的配套为什 么不上来。

  司机:能够给它一个相应的配套,大家都能承受。

  目前广东、江苏和北京等地也都对新交法第76条制定了实施细则,广东省规定:行人负主要或同等责任的,机动车 赔偿责任可能会减轻30%到50%;江苏省则按行人所负责任大小,规定了机动车不同的赔偿比例;北京规定行人负主要责 任的,机动车将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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