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提供抢劫线索,未到场未分钱也被判7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0:51 新文化报
  为他人提供抢劫线索和作案工具

  本报吉林讯(记者 孙博 通讯员孙忠义)舒兰市东升村村民陈彦财为他人提供抢劫线索和作案工具,虽然未到抢劫现场,也未得分文,但同样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重刑。

  1999年夏天,陈彦财在帮助朋友韩树文(已于2001年被处死刑)卖车时,告诉韩树文说他住的屯中老王家开小卖店,家里很有钱,且只有一个女的在家,可去她家整点钱。韩找到朋友赵晓光(已于200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于当年6月16日20许,来到陈彦财家,向陈说明来意,陈给二人拿出一条白色线裤作面具,并告诉了王家小卖店的位置。23时许,韩赵二人头戴面具来到王家,敲门说买啤酒,王的媳妇刚一开门,韩上去就将王的媳妇摁倒用胶带捆住,用刀逼她说出放钱的位置,二人抢走5000元钱及金戒指、金项链等物品,并将王的媳妇轮奸。二人所抢得的现金与物品共计9400元,被二人分掉,分文未给陈彦财。

  近日,潜逃在外的陈彦财被公安机关抓获,舒兰市人民法院认为陈彦财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同犯,以抢劫罪判处陈彦财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提供抢劫线索,未到场未分钱也被判7年(图)
商户忙着转移货物 本报记者 白桄 摄新闻编辑:曲兆佳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