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公”贺新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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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4:56 杭州日报 | ||||||||
报载,某地一位县委主要领导在县级干部会议上告诫大家:“……春节马上又到了,大家在恭贺新禧之时,也要讲廉洁,切莫以‘公’贺禧。” 这句话着实意味深长!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都要趁年末岁尾之际,不停地向各级领导干部敲警钟、下
对此行为,广大百姓早就反响强烈。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且腐蚀了干部队伍,损坏了领导干部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毋庸置疑,以“公”贺禧是一剂毒药,既有违于政策,又有悖于民意。在年末岁尾来临之时,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按中央有关反腐倡廉的规定,从严要求自己,既要过好平时清廉关,更要过好“佳节”廉洁这一关。对于一些趁恭贺新禧之际假公济私的干部,必须严加防范、严肃整治! (余祖旺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