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当面反映 人大代表每月15日可会面省人大常委会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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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5:0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自今年4月起,省人大代表和我省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若要反映有关问题,可在每月15日与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当面进行探讨。这是记者从1月6日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为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近年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办法》、《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1月6日,省人大
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的规定,接待日上,代表可以反映属于省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以及对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接待后,代表工作部门要整理接待纪要,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及代表。有关部门必须认真答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将通过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跟踪督办。 根据规定,对人大代表的接待主要采取预约接待和即席接待两种方式。预约接待,应在接待日10天前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联系,说明反映的问题;未预约而在接待日来访的代表,由代表工作部门向接待领导报告后再作出安排。②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