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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行霸市、殴打商户、故意杀人……王郑光等3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5:0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以王郑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日前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该团伙头目王郑光、沈建中、李金华3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判令对有关受害人进行赔偿。

  法院依法查明,1996年8月,王郑光等人为控制和垄断郑州市鞋城货运市场,以荣兴托运部的名义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郑州市鞋城批发市场、二环道果品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
霸市、殴打商户、抢占地盘、称霸一方,并在社会上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放火、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票据诈骗、赌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犯罪活动,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威胁,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票据诈骗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放火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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