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昨挂牌12类土地纳入储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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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6:03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通讯员傅伦为)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昨日下午正式挂牌,此举标志着我市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步伐大大加快。 据了解,土地储备制度在深圳已实施了10多年,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系也已确立。多年来,深圳通过征用、收回、填海等方式,已储备土地173.9平方公里。
土地储备中心成立后,将把深圳为实施城市规划而批准征用和转用的土地、为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等9类土地归入储备范围。此外,还将把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过程中完善补偿手续后转为国有的土地、填海项目竣工后尚未使用的土地,以及原以划拨、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拟改造开发为经营性用途的土地纳入土地储备的范围。 据悉,已经确定使用单位的风景区、森林公园、城市公园、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用地及农业用地,不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通讯员傅伦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