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修改刑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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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6:13 都市快报 | ||||||||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6日透露,我国拟通过修改刑法来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新生儿“男多女少”、出生性别比持续失衡问题。 “我们将争取在《刑法》修订中,增设有关条款,加大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力度。”张维庆在6日下午举行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说。
他表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已被列为新一年中国政府在人口发展方面的大事之一。 分析家指出,受偏爱男孩的传统思维影响,中国部分胎儿父母为了要生个男孩,与医院、诊所私下交易,利用超声波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对胎儿的性别进行鉴定,或者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这造成了中国目前的新生儿“男多女少”———比例约为1.19∶1,严重偏离了1.06∶1的正常值。 张维庆要求有关部门要做好刑事立法论证工作;各地计生部门要做好案例汇总,加强分析,为刑事立法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国家人口和计生委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已有29个省(区、市)在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山东、福建、广西等省还为此制定了专门的地方性法规。专家指出,若刑事立法得以通过,将有力震慑那些企图通过人为手段来选择胎儿性别的父母和为金钱而“铤而走险”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医疗单位。 据统计,近两年来,中国查处的此类非法案件达3605例,处理当事人2409人,查封没收B超机978台。 (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