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返券“惹”的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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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6:17 北京青年报 | ||||||||
2004年9月中旬,安贞华联商厦推出“消费200元,返还300元礼券”促销活动———在300元返券中,有100元的礼券需要跨档期消费,其中50元在10月后使用,而另外50元要到11月15日才能使用。但一个月后,当众多顾客带着返券去安贞华联购物时却发现,90余个商品都不能用返券购买。对此,消费者提出了疑问,而后矛盾升级,甚至发生了保安与消费者之间的冲突。
去年10月份,新世界商场除了满200元返200元券外,每天还在特定时段打折———返券就不打折,打折就不返券。为了应付返券附带的复杂规则,商场里掰着手指头算算术的人越来越多,有人甚至动用了计算器。 去年,中友返券不找零的案件被判输。2003年11月7日,消费者张先生在中友百货购买了850元的商品,得到8张面值为5元的功能券。张先生用其中一张功能券在中友8层的美食天地购买了一碗售价为4元的银耳汤,当张先生要求退还他剩余的1元功能券时,被售货员以功能券背面印有“本券不得兑换现金亦不设找零”为由拒绝。张先生认为中友百货违反《民法》中的公平交易原则,功能券不找零的规定是消法中规定的“霸王条款”,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他经济损失一元或等价功能券,判令被告修改相关的“霸王条款”。 作者:谭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