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袭警抢枪案3被告一审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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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7:40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重庆“8·3”闹市袭警抢枪案1月7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施曰芳、李元书、蒲忠全三名被告均被判处死刑。 2004年8月3日晚8时许,在重庆最为繁华的商业区——解放碑商业步行街,施曰芳、蒲忠全、李元书、谭书国4人在华华公司门口,突然冲出来将正在此巡逻的渝中区公安分局3大队分队长刘森打昏,并抢走刘森身上佩带的“六·四”手枪1支(内有6发子弹),其中一人
重庆市警方历时26天、辗转16个省市,于8月29日下午在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兴义市桔山镇大山村中心组包围了4名犯罪嫌疑人,谭书国在警方包围中举枪自杀,蒲忠全、李元书、施曰芳被警方开枪击伤生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