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老农冤屈上访7年未果 新任局长拍案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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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7:45 河南日报 | ||||||||
1月7日,记者收到省有关领导批转来的一封普通群众来信,一直上访在宁陵县被称为“告状王”的李新元称不再上访,要为当地公安局长请功。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我叫李新元,是宁陵县逻岗镇西街村民。1997年10月,因土地纠纷与本村村民翟业强发生殴打,我被打成轻伤,儿子被打成重伤。案发后,翟外逃,为给儿子看病我花光了家中积蓄。为讨个说法,我一月十多次,每次步行30多里到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反映情况,
“2004年8月,我来到县公安局,新局长李志锋热情接待了我,并答复一月内给出满意结果。已经7年了,能这么快就有结果吗?谁知,9月16日,经过公安机关28天的侦查,凶手被依法批准逮捕。事后李局长又到我家问寒问暖,我和老伴都流着泪表示:我这个‘告状王’再也不告状了。李局长说:是公安机关的工作没做到家,今后有什么困难就找我。多好的官啊!” 李新元在信中说:“我要给李局长请功,也表达一下我这个庄稼老农的一片谢意。” 在这封简短的信笺上,省有关领导写了长长一段话:“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说到底是一个感情问题,是一个工作责任心的问题。李老汉的来信,既让我们感动,又让人惭愧。请媒体广泛宣传李志锋的精神。” 编 后 李新元老汉的冤屈一朝得雪,我们在为老汉感到高兴的同时,又觉得他的来信是这般辛酸沉重。为了一桩本不复杂的案件,他苦苦上访7年之久,忍受了长达7年的煎熬。我们在赞扬李志锋这样好公安局长的同时,这样一个问题似乎不容回避:28天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为什么一拖就是7年?是有关部门工作效率不高呢?还是工作作风恶劣,没有真正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头,甚至把群众的利益看得轻如鸿毛?这里说的有关部门,并不限于公安部门一家。群众利益无小事,有些在有关部门看来并不特别重大的案事件,如果处理不好,就会给当事群众造成巨大的伤害,给党和政府形象造成很大损害。像李志锋局长按程序给普通群众解决问题这样的事不再成为新闻,是我们的期盼,也是党和人民的期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