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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品种定为109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7:5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徐涛 通讯员 宁公宣)昨天上午,记者在市日杂公司仓库,先睹了有限开禁后将在我市销售的部分烟花爆竹。为确保安全,我市为所有在燃放点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购买了烟花爆竹产品责任险,如因烟花爆竹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的,保险公司将予以理赔。

有限开禁的烟花爆竹有109种

昨天上午,记者走进市日杂公司烟花公司仓库时,各种烟花爆竹琳琅满目,颜色以大红为主,名字充满喜庆色彩。仓库内有一尊大炮造型的巨型烟花,两个“炮管”就是烟花筒子。不过,由于这个“炮管”射程较远,而且落点无法确定,市区内不许燃放,政府指定的燃放点内也不能燃放。不过,六城区之外的市民倒是可以体验一下“炮管”的威力。

在这些开禁的烟花爆竹品种中,儿童烟花吸引了记者的注意。这些烟花的外形有动物、玩具等,燃放时以礼花为主,声音很小,不会爆炸,安全性高。不过,燃放时必须有成年人在场。昨天下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专门组织花神湖小学的小朋友们现场观看儿童爆竹的燃放方法。在孩子们的欢呼声中,一朵朵美丽的烟花在半空中绽放。

据市烟花爆竹协会会长刘金龙介绍,此次有限开禁的烟花爆竹品种包括:手持类、玩具类、组合礼花类、喷花、盆花和双响小鞭等六大类109种。而摔炮、砸炮等危险性较高的产品,不在此次开禁范围内。这些烟花爆竹由江西、湖南和本省内的11家大型烟花爆竹企业提供,产品质量有保证。由于进货量巨大,日杂公司专门将800平方米的库房扩建至4000平方米。据了解,在燃放点销售时,烟花爆竹的零售价统一制定,不会出现乱抬物价现象。

同时,为确保市民在燃放点内买到安全的烟花爆竹,有关部门还在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上贴有“烟花爆竹销售专用防伪标识”。市民在选购时务必注意产品是否有防伪标识。

燃放点烟花爆竹出质量问题可获赔

为确保市民在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时的安全,负责燃放点烟花爆竹供应的市日杂用品总公司向太平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投了烟花爆竹产品责任险。一旦市民在燃放点内燃放烟花爆竹时受伤,应由日杂公司负责赔偿的,可由保险公司相应理赔。

据介绍,市民要获理赔,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即在市政府指定的燃放点内(目前暂定为12个),在有限开禁的时间段内(2005年2月8日12时至2005年2月13日24时),品种为市日杂公司在燃放点内销售的六大类109种烟花爆竹。同时,发生事故的原因必须是因产品质量原因,若在燃放点外私自购买,或因市民燃放不当、故意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不能获赔。

燃放点仍暂定为12个

前不久,本报独家发布了我市烟花爆竹有限开禁、12个燃放点拟定的消息。记者昨天从市禁放办了解到,目前12个燃放点没有变化。具体为,玄武区:玄武湖公园;白下区:石门坎牌楼村、长巷路(东起胜利村路与长巷路交叉路口、西至童卫路与长巷路路口交叉处);秦淮区:东干长巷沿河平台、路子铺汽车半轴厂空地;建邺区:五星广场、文体路南延、江心洲岛;鼓楼区:石头城路(电视塔一侧、秦淮河沿线)、石头城公园南广场;下关区:静海寺前广场、华联广场。燃放时间定为,除夕(2005年2月8日)中午12时起,至正月初五(2月13日)24时止。在燃放点之外,六城区其他区域仍为禁放区,私自贩卖、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受到处罚。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十年禁放一朝有限开禁,最关键的问题是确保安全,一方面确保产品安全,另一方面确保燃放现场安全。目前,警方已会同质监、工商、交通等部门,严查私自运输、贩卖烟花爆竹行为。同时,有限开禁日安保方案正在制定,确保广大市民在爆竹声中过一个平安的春节。

新闻链接:烟花爆竹燃放常识

到指定零售点购买,产品上要有中文产品名称、厂名、厂址以及燃放说明。包装上要有防伪标识。

燃放前,必须仔细阅读燃放说明,燃放时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

严禁未成年人单独燃放,必须有监护人在场指导。

燃放地面礼花产品时,要求产品摆放平稳,无悬空、不晃动。升空类、震动大的产品要增加稳固措施。

燃放鞭类产品,必须在空旷处吊挂燃放。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手持和横放。

点燃的烟花爆竹发生熄火现象时,不要立即靠近点火或伸头观看,如要复燃,必须要等20分钟以上。

燃放结束后,人员不能立即靠近,更不得俯身观看,以防残留火药复燃,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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