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厦门为城市生活垃圾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8:12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厦门市制定了《厦门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3月1日实施。

  《办法》规定,今后厦门市将实施生活垃圾排放申报制度,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必须向所在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每年一次申报其生活垃圾种类、垃圾产生量、存放地点、容器类型、运输和处理方式及处理场地等事项。未申报的单位将被行政处罚,依据情况处以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办法》还明确提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