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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小时内必须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8:37 水母网

  水母网1月8日讯6日,我市出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即日起,对我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社会通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凡我市发生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及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
、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事故发生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做出初次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一二三四级。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险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2小时内向社会通报,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并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夏红尧)责任编辑:邱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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