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83名工人状告市总工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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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8:39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重庆市83名被辞退的农民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无力交纳21万仲裁费,遂向重庆市总工会申请出具“经济困难证明”。而市总工会依据一份“通知”的精神,表示难以满足他们的要求,这83人遂起诉了重庆市总工会。 程洪亮等83名农民工先后受聘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0月,这83人被辞退。因经济补偿等问题,程洪亮向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因无力支付21
83名农民工认为,按照《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规定,重庆市总工会有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法定职责。 但是,重庆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赵明生说,据重庆市总工会的一份“通知”规定“困难职工的申请和困难证明,一并交由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办理”。长安公司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他们83人应该到长安公司所处的重庆市江北区工会申请“经济困难证明”。 由于这两个地方规定“相互打架”,加之相关部门之间推委扯皮,这83位农民工的经济困难证明至今仍未出具,程洪亮等人认为这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近日已将重庆市总工会起诉。(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