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生育保险:落实工伤险实施生育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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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8:44 每日新报 | ||||||||
李茜 新报讯《纲要》中规划,本市将建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工伤保险制度,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办法,对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督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从根本上解决这类群体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问题,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制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办法。在实行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工伤事故发生率、职业病发病率和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调整下一年度缴费比例。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生育保险实施方案,制定好各项配套政策,研究确定相关经办业务流程,尽快在全市实施生育保险制度,并根据运行情况及时完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