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广东农村实现小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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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9:05 无锡日报 | ||||||||
广东省农村调查队根据国家标准和计分方法测算结果显示:2013年广东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可达到90%以上,即基本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目标。 国家统计局与中央政策研究室成立联合课题组,制定了国家农村全面小康标准。广东省农调队按照这个标准,根据抽样调查资料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数字,对近三年广东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状况进行了初步测评。结果显示:
广东农村全面小康2000-2003年各年实现程度分别为29.0%、33.3%、38.4%和43.1%,平均每年提高4.7个百分点。按此速度发展预计,2013年广东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可达到90%以上,即基本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目标。 广东目前已有3项评价指标达到100%。目前,广东省统计局与省委农办、省发改委已对上述测评结果进行了评估。在国家标准18项具体评价指标中,广东省“农村居民基尼系数”、“森林覆盖率”和“万元农业GDP用水量”的实现程度最高,均达到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