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妥善安置好退役军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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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9:54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7日讯今天,省政府召开全省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推行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办法,确保我省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副省长王东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城镇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要在2005年7月末前完成。我省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非国有经济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必须承担接收
会议强调,各地要对立功、受奖人员、伤残士兵和转业士官以及在高原地区、特殊岗位服役和有一定专长的退役士兵给予照顾。对国家计划内高考入学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待分配期间入伍的退役士兵,以及通过成人教育“五大”毕业后入伍的退役士兵,优先安置。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社会公益等市和城镇退役士兵就业的岗位应优先选用符合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的,各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优先给予办理证照、安排场地和摊位。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应允许其配偶和子女按现行户籍管理政策在城镇落户并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如被用人单位录用,享受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福利待遇,其军龄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会议提出,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要给予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和监督管理。更要做好新形势下的退役士兵思想教育工作,因地制宜开展政治、经济形势、法律知识和安置政策教育,引导退役士兵树立择业观念。同时,还要加大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的培训力度,积极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咨询、信息、人才交流等中介服务。(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