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两单位、四名个人荣获“3·15”金质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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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0:26 河北日报 | ||||||||
本报1月7日讯(廉军、李遥)今天下午,省消费者协会在石家庄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表彰我省荣获中国消费者协会“3·15”金质奖章的2家单位和4名个人。 2004年是中消协成立20周年,中消协日前召开纪念大会,表彰了一批20年来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省荣获“3·15”金质奖章的单位是省消协和新乐市消协,荣获“3·15”金质奖章的个人是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岳宗泰、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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