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问题亦须“提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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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0:53 生活报 | ||||||||
火车多次提速,让人们尝到了甜头。由此想到,在人们越来越追求效率最大化的今天,我们解决各类问题的过程亦须“提速”。去年以来,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就作了“提速”的尝试,要求案件一旦起诉,经办人员就要尽可能于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当天向原告和被告送达相关通知书;而庭审时,则要力求当庭宣判。结果受理的几十件行政诉讼案件,件件都在法定审限内提前办结,比过去平均缩短了近两个月。
现实中有些问题,不一定是“生”出来的,而往往是“拖”出来的。一农民受到该县某行政部门的不当处罚,把这个部门告到了县法院。该部门领导找法院“关照”。但法院领导告诉他,法院是依法办案,此案已经当庭判决,你找也没用了。试想,这类案子如果拖上几个月,会节外生出多少“枝”来?由此可见,按程序加快办事,不仅能减少干扰出效率,而且还能够出公平。 该快的时候不快,能快的时候不快,老百姓要求快的时候不快,本身就是一种“不作为”的表现。结果就难有正义,难有公平,难有稳定。所以,能否把解决问题的过程“提速”,检验的既是我们的办事效率,也是我们的执政能力。(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