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格控制“名校办民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2:0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广州1月7日电(记者车晓蕙)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广东中小学学位尤其是优质学位吃紧,但另一方面,一些小区“名校办民校”,实行高收费,引起广泛质疑。广东省教育厅最近表示:公办学校进行办学体制改革一律不再以小区配套学校作为试验项目,教育审计部门将把这类民办学校纳入审计范围,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增值管理。 民进广东省委员会近期对“名校办民校”现象调研时发现,这些学校由于没有能够做
部分“名校办民校”还侵害了一些群众的利益。根据教育部“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这一规定,小区学生理应就近入读小区配套学校享受义务教育。但小区“名校办民校”实行高收费,也引起许多人的不满。广州、深圳、东莞等地的一些小区业主抗议“名校办民校”,认为剥夺了他们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有的甚至诉诸法律。 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办学校体制改革后的收费问题,广东省教育厅表示,今后公办学校进行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将一律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控制数量。教育部门将保证小区配套学校为小区购房户服务,公办学校进行办学体制改革一律不再以小区配套学校作为试验项目,以免被房地产商假借名义做广告,以及影响购房户享受政府提供教育服务的权利。 此外,广东省教育厅还提出,公办学校所办的民办学校必须与原公办学校分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和财务核算。教育审计部门将把这类民办学校纳入审计范围,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增值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