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老总疯狂诈骗数百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4:00 浙江在线 | ||||||||
明知公司已负债累累,仍以公司名义继续和客户签订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诈骗客户房款240余万元。昨天,宁波中级法院以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宁波市镇海雄镇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灵委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公司副经理姚侃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现年仅28岁的吴灵委系宁波市镇海雄镇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宁波江北永成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经理。至2003年下半年,两家公司已负债累累。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底,吴灵委伙同公司副经理姚侃分别以雄镇房产公司和永成镇海公司的名义,继续与房屋买卖客户签订《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在合同履行中,被告人吴灵委、姚侃采用将收取买方部分房款不支付卖方的方法,骗取客户17套房款计人民币242.7万元。 吴灵委、姚侃两人还用伪造的房屋他项权证,诈骗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贷款5次,共计骗取人民币125.5万元;以急需周转资金为借口,共同诈骗他人资金13次,共计人民币170.8万元,所得赃款用于还债及个人挥霍。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陈海滨 本报驻宁波记者 郑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