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手续费事件续:酒店退还收取的46元手续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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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5:57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月8日消息:昨天,市区吴先生(应当事人要求隐去真姓)拿回了被市区某酒店收取的46元刷卡消费手续费。据悉,这是市区部分酒店对使用信用卡结账者实施缴收2%手续费以来,鹿城区消费委调解的首例刷卡投诉。 去年12月26日,吴先生在市区胜利路某酒店消费2300元,结账时,他本人要求刷卡,该酒店向他收取了刷卡金额的2%作为手续费,计46元,并开具了一张收款收据。酒店方面称
今年1月4日,经鹿城区消费委介入调解,该酒店答应退还吴先生收取的46元刷卡手续费,酒店方面还当面向吴先生赔礼道歉。昨天,吴先生从消费委拿回了46元。 昨天,鹿城区消费委秘书长沈铸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消费者在酒店刷卡消费,因此产生的刷卡手续费应该为酒店和银行之间的合同约定,而不应该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据悉,去年6月,市区餐饮企业与银行方面展开了一场旨在降低刷卡手续费的争论,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去年6月20日,鹿城区餐饮行业协会的50多家会员企业,针对使用信用卡结账实施了一项措施,措施的内容被印制成公示牌放置在酒店的收银处,以鼓励消费者现金结账。 市消费委副秘书长胡钢锋昨天指出,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根据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要求,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而不能损害到消费者的权益。 新闻链接 商家与银行因刷卡手续费起争执自深圳发端。去年6月2日,深圳四十多商家联合拒绝刷卡消费,一律要求所属门店顾客消费时采用现金支付,除非银行答应将刷卡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很快,这场风波迅速波及全国,重庆、上海、温州、宁波等地商家也开始尝试与当地银行行业协会进行谈判。(温州都市报记者潘达源 通讯员 包盈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