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今年起为摩托车出口设置了“新门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6:35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1月8日电(记者苏海萍、李永文)重庆市日前决定,从今年起,重庆市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出口在取消办理国外配额的同时,将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据重庆市外经贸委公平贸易处负责人介绍,取消原来的出口配额管理和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后,生产企业出口的摩托车产品须具备生产准入资格,并获得相应产品的3C认证。外贸企业也必须采购具备生产准入资格企业并获得3C认证的摩托车产品用于出口,出口价格
为避免重庆摩托车在国外出现恶性竞争,此前重庆市一直实行摩托车出口配额招标分配的方法。“如今,相应而来的行业准入以及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成为一道更科学、更严格的门槛。”重庆市外经贸委公平贸易处负责人说。(完)(责任编辑:徐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