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侵犯商标使用权 IBM中国公司被索赔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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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20:3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下称IBM中国有限公司)使用“神机”、“神机妙算”字样进行宣传,上海神机电脑软件有限公司认为IBM中国有限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将其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昨天,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此案已被受理。 据介绍,上海神机电脑软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可视、智能”工程造价系列软
IBM中国有限公司未经神机许可就在《计算机世界》、《中国电脑教育报》等各类报纸、杂志的IBM计算机广告中,突出使用“神机”、“神机妙算”字样,造成混淆,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为此,请求法院判令IBM中国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上海神机公司的代理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注册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被随意侵犯。根据商标法第52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均构成商标侵权’,因此IBM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上海神机电脑软件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IBM中国有限公司,该公司公关部负责人汤先生告诉记者,他前几天听说过此事,但至今还没有见过法院送达的起诉书,所以需要和公司法律部进行核实。记者告诉他朝阳法院已经受理此案,他说:“如果是这样,IBM公司的原则是不对任何进入审理阶段的案件发表任何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