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禁育校规”进行违宪审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4:5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关于女博士生育问题的系列报道引起广大读者及部分学者的高度关注,该报道被多家媒体转载后,再次掀起热论。读者在网上发表了上千条评论,其中有近80%读者认为“禁育校规”应当废除,部分读者建议对“禁育校规”进行违宪审查。 孔宪英(一网站评论员):校方出台“禁育校规”,虽然有着诸多方面的原因,但根源还是教育资源的稀缺以及法律常识的匮乏。深受侵权之害的女博士生,不敢或不愿挺身维
一王姓读者:学校的天职是教育好、保护好学生。女博士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学生。如果女博士自愿放弃生育权,那就另当别论。生育对读博有妨碍,解决问题的办法总会有的。为何不能对女博士多一些宽容,“禁育校规”应当废除。 一网友:一个博士,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在她到了甚至过了生育年龄的时间,要生一个孩子有什么错?宪法规定公民有生育权,“禁育校规”是违宪的,应该进行违宪审查。并尽快制订在校生婚后生育管理办法,绝不能实行剥夺女性生育权的做法。 一高校教师:女博士作为国家的精英,是全社会的宝贵财富,她们是推动社会良好发展的巨大动力,我们的许多制度包括学校规定的制度已经明显不符合当前社会的发展趋势。既然已婚人士都可以上大学了,那么在校的女博士就应该享有做母亲的权利。实习记者 辛国奇 “禁育校规”与《宪法》相抵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