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四名少女卖淫 随州一老板财迷心窍进牢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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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5:3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仁儒报道:引诱并容留4名少女卖淫,然后从嫖资中提成。昨日,随州一美容厅老板林某被曾都区法院判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2月3日,林某以招收服务员为名,先后将杨某、吴某、孙某、陈某骗至自己在曾都区王家巷的租房处。过了几天,林某提出让四少女卖淫,这样可以多赚些钱,四女应允。此后,林某的妻子(另案处理)开始给四少女介绍嫖客,林某从所得嫖资中提成。去年7月1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以赢利为目的,伙同妻子引诱、容留、介绍多名妇女卖淫,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容留卖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