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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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6: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浙江省从2005年开始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今后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如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不实,有关部门将追究其责任。此外,浙江省对发展党员的表决机制也作了修改,由过去的“举手表决”改成“票决制”。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基层党委审批新党员时,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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