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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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6:28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杭州1月8日电 浙江省从2005年开始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今后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如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不实,有关部门将追究其责任。 据介绍,以往有的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为了让联系对象早些入党,在向党组织汇报时,刻意隐瞒联系对象的真实情况,甚至歪曲实际情况,影响党组织对其所联系对象的全
《浙江日报》报道说,浙江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的《浙江省2005-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通过“责任追究制”将为上述行为套上“紧箍咒”。 此外,浙江省对发展党员的表决机制也作了修改,由过去的“举手表决”改成“票决制”。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基层党委审批新党员时,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