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职 严重违纪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凯丢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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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7:5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罢免张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决定撤销张凯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经查,张凯于1992年至1995年任河源市委书记期间,支持港商蓝某的某科贸城项目,蓝某为表示感谢,送给张凯人民币7万元、港币11万元、美金4000元。1989年至2001年,张凯在任河源市主要领导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先后收受河源市公安局原局长曾天来等人
据悉,1941年5月出生的张凯是广东饶平人,1998年1月在广东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在2003年1月在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获得连任。据新华社、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