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制剂放错地 吉林一女工误吸中毒进医院(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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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8:00 东北新闻网 | ||||||||||
“我头晕,浑身没劲儿……”2004年12月30日,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联合站锅炉女工王某在值班期间因吸入了带有苯、酚、树脂等物质的有机化合物中毒住院。 女工:完全康复还需时日 记者到吉林油田职工总医院时,正看到王某从高压氧仓里吸氧后出来,据护理王某的同事说,从元旦至今,王某每天都要在高压氧仓里吸氧两小时。王某脸色还很苍白,当记者问她的身体是否已经恢复一些时,她轻轻地点点头。据该院贾医生讲,王某是接触了苯、酚、树脂等物质导致有机化合物中毒,“经过多种方式治疗,现在王某的病情已经开始好转,但要完全康复出院,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新立采油厂安全科万科长向记者介绍说,王某中毒是因为修锅炉的施工队将所用化学制剂违规放在锅炉工操作间导致的。经调查,施工队放置的两个化学制剂桶中有一个已开封用了半瓶。王某因吸入过量,于去年12月31日11时出现中毒反应。该化学制剂的主要成分就是苯、酚和树脂,具有挥发性。施工队的违规操作是导致王某中毒的直接原因,因此,采油厂将会按规定追究施工队的相关责任。但从厂里的相关规定看,王某也存在一定的工作疏忽。 现在,施工方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厂里也破例借给王某5000元用于治疗。王某是否属于工伤以及相关的医疗费承担问题,厂方将会在鉴定结果出来后解决。 社保局:个人申请工伤时效为一年 松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科工作人员说,如果王某以个人身份申请工伤鉴定,需要拿着本人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以及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劳动部门申请。一旦认定为工伤,责任单位应该全额报销王某的医疗费用。如果王某的单位为王某申请工伤,需在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申请。 安监局:属厂内一般生产事故 松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科薛科长认为,王某中毒属厂内一般生产事故,可由厂内安全科或吉林油田公司安全处内部解决。如果事故造成伤亡,采油厂应逐级上报给松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责任单位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新文化报)[编辑: 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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