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津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全年批准退付增值税3563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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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9:19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从有关方面获悉,去年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增值税退付工作中,继续实行政务公开,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地方增值税退付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力支持天津市经济建设及发展。全年共计批准退付增值税35632万元。其中,受理审批一般增值税退付133户(次),金额3712万元;审核外汇借款以税还贷项目39个,金额31920万元。使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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