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有效报警量不足一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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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9:4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静)2004年全省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到报警电话266万余起,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有效警情占不到10%,绝大多数属于谎报、误报和骚扰电话。1月10日是全国“110宣传日”,值此之际,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请群众用好这条“连心线”、“救命线”。 三个问题困扰110
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李元博介绍,目前110最大的困扰是无效警情。有的报警人不管大事小事、急不急都往110报警服务台报,能解决的纠纷报110,遇到一点小困难也报110求助,有的甚至向110提出无理要求。去年12月28日,市公安局一昼夜间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3834起,其中有效警情合计199起,仅占接警量的5%,严重干扰了110的正常工作。其次,职责范围以外的求助也使110陷入尴尬。比如对弃婴、弃童以及流浪残疾人、孤寡老人和不知原因的伤残病人的处置问题。像华阴市公安局110就出现过民警轮流照顾弃婴的情况。第三,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推进缓慢。少数部门对110移交的求助和投诉反应迟缓,从而使群众的困难得不到解决。 呼吁建立应急中心 针对110报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李元博介绍,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完善110的接处警工作机制,要求各出警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110报警服务台的指令,快速出警,并向接警服务台反馈处置情况;加快110、119、122三个台集中建设,至今年年底,全省80%以上的县市公安机关将实现“三台合一”。另外,积极推动城市应急中心建设,依靠社会力量共同搞好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目前,一些大城市已经建立了城市应急中心,依靠社会力量应对突发事件和解决社会救助问题,意在将大量非警务事务分流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新闻链接】 110报警与求助范围 依照公安部2003年4月30日公布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110受理群众报警的范围有五项:一是刑事案件;二是治安案(事)件;三是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是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是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受理求助的范围也包括五项:一是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二是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三是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四是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五是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