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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不得撤并工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0:32 汉网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8日在北京市总工会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建民说,这是国内首部地方工会加强维权能力建设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其中要求,国有改制企业工会工
作,不论企业如何改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撤销、合并工会组织,不得随意将工会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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