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福建将在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1:28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月9日电(记者沈汝发) 福建省将从2005年元月起全面实施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这是记者从这个省日前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为规范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福建省制订了“关于在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根据这一“意见”,推行办事公开的单位包括水、电、气、公交、通信、邮政等所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部门和单位,对与企业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属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都要予以公开。

  “意见”规定对外公开的内容包括:部门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工作规范、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及处理方法;收费和处罚的依据、项目、标准及缴费方法;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便民服务电话、监督部门电话;关乎民生的重要信息,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如资源短缺、突发事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公共政策的出台、价格制定和调整、公共资源的开发利用、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意见”还对办事公开的形式、公开和原则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此前,这个省的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等地已经开展了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试点工作。(完)(来源:新华社)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元旦节
元旦和弦铃声专题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