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凯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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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2:4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省纪委新闻发言人昨日向媒体通报:中央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凯开除党籍处分。 据省纪委新闻发言人介绍,张凯于1992年至1995年任河源市委书记期间,支持港商蓝某的某科贸城项目,蓝某为表示感谢,送给张凯人民币7万元、港币11万元、美金4000元。1989年至2001年,张凯在任河源市主要领导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先后收受河源市公安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中共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凯开除党籍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