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拨款7000万用于农业税灾欠减免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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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4:06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友先) 去年以来,我区部分地区农业生产遭受到了严重的自然灾害。为了切实保障受灾地区农民的生产生活,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日前自治区财政厅和地税局联合发出文件,要求为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减免农业税,已经征收的税款要及时退还给农民。为保证这项政策的及时落实,自治区财政厅拨付给各盟市专项资金共计7000万元,用于农业税灾欠减免补助。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地要按照受灾情况,分配灾欠减免指标和补助资金,补助必须在2005年春节前及时足额落实到受灾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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