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交易彰显 资源管理变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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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5:18 新民晚报 | ||||||||
1月6日,一股清水从浙江东阳市的横锦水库出发,经过刚刚完工的渠道奔向毗邻的另外一个县级市——义乌。至此,备受关注的我国首例水权交易宣告正式“交货”—— 照理说,一方水资源缺乏,另一方水资源充足,双方通过自愿交换,能够使双方福利得到改善,这是市场经济最简单的道理。不过,长期以来,由于水资源所具有的流动性和公共性,使得水资源拥有者没有权利出售水权,而水资源缺乏者也不愿意购买水权。
结果,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位于上游的省份和地域常常浪费宝贵的水资源,而处于下游的省份和地域常常不能够得到稀缺的水资源。这也是浙江省东阳市和义乌市的情形,前者人均拥有资源是后者的两倍。这样,形成了水资源“悖论”,一方面水资源缺乏和不足,另一方面水资源充足和浪费。 自然,面对这种情况,最简单和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通过寻求共同的上级来解决问题,即通过行政性手段来协调资源配置。 浙江省东阳市和义乌市之间的水权交易协议,正是突破现有水资源的治理模式的有益尝试,具有重要的治道变革意义。 水权交易的实现,标志着水资源治理模式的范式变迁。浙江省东阳市和义乌市引入水权概念,为水资源市场交易创造了前提和基础。这样,通过水权交易,水资源的配置实现了从行政性配置向市场性配置的转变。 其实,政府之间签订协议,不仅可以实现水权交易,而且可以实现其他方面的交易,例如一个城市可以向另一个城市购买消防服务和教育服务等。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而且有利于地方政府之间协调与合作,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新京报(李文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