砒霜当感冒药卖致人死亡 明光市一药店3人分别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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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7:47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合肥1月8日专电(邢亦珍胡恒健)近日,安徽省明光市备受关注的因药房误将砒霜卖给患者而致感冒病人中毒死亡案终于尘埃落定,经法院审理,判处药店负责人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专职药剂师奚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营业员蔡某拘役8个月缓刑8个月,并经调解一次性赔偿受害者家属14万元。 2004年6月7日下午,明光市某中学校工刘某因感冒发烧,到城区一大药店抓了两副中
经审讯查明,案发当日17时许,受害者持中药方到药店购药,因专职药剂师不在岗,由不具备从业资格的营业员临时帮助抓药,误将砒霜当作滑石粉出售。由于3名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且能主动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