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传真——安徽首次拍卖长江采砂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02:06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禁采了4年江砂的长江安徽段从2004年12月开始逐步开禁,安徽省首例江砂开采权拍卖近日尘埃落定。一家公司以2268万元拍得100吨江砂的开采量,超过底价10余倍。安徽省水利厅表示:采砂权虽已确定有“主”,但对解禁后采砂区的监管却才刚刚开始。 采砂权的详细规定是:开采量限定为100万吨;时间限制在2004年12月至2005年汛期前;船不得多于3艘,单船采砂功率必须小于1000马力。
据安徽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副处长朱庆敏介绍,目前在安徽省登记在册的大中型采砂船有130余,而水利部批准的10个可采区仅能安排28艘采砂船。采砂权成为一种宝贵的资源。 据了解,长江采砂管理将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安徽省水利部门将采用长江数字采砂监管系统对采砂船进行监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