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发言人大多身兼要职 记者电话联系多次未果(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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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02:09 新京报 | ||||||||
新闻发言人与“透明政府”
中国科学院国情中心研究员康晓光认为,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的明智之举,可以化被动为主动,以攻为守,背后折射出的理念是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这是值得肯定的。 专家们同时认为,处于起步阶段的新闻发言人制度,需要有相对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做保障。 “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无论是政令还是法律,都很难推行。”社科院法学所张明杰副研究员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要想设置更明晰的法律责任,只有上升到法。”据悉,我国的《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已经起草完毕,《政务信息公开法》已被十届人大常委会列为规划议案。该法实施后,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将被视为违法。这也被看做与世界通行的惯例接轨。据了解,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自己的信息公开法。而联合国1946年第59号决议规定,信息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 原国家行政学院杜钢建教授撰文指出,无论是根据世贸组织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是根据我国民主与法治的发展需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应当成为我国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此,国新办新闻处处长华清说,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允许有前有后,有快有慢,总有个过程,但总体上一直在促进中。 (本报记者魏铭言、郭晓军对本文亦有贡献) 西方新闻发言人制度 在西方发达国家,新闻发言人制度十分普遍,这项制度是推动政务公开和透明,增进执政部门与普通老百姓之间联系的重要手段。 以美国为例,新闻发言人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总统新闻发言人。一般认为,19世纪30年代担任美国总统的安德鲁·杰克逊最早聘用新闻发言人。 1966年和1976年,美国还先后制定了两部涉及知情权的重要法律《信息自由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明确规定政府信息要公开,公众有了解和取得政府文件的权利等。 据估计,如今的美国,各级政府大约有4万名新闻发言人。稍有规模的企业都会设立专职的新闻发言人。 本报记者吴学军 北京报道 “百度”一下“新闻发言人”,相关网页多达615000篇。2004年1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布了国务院62个部委75位新闻发言人的名字和联系电话,这被视为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信号。 [上一页]  [1]  [2]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