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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多数拍卖属炒作 专家建议完善法规堵黑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02:16 北京晨报

  2004年12月26日,在沈阳中正拍卖行艺术品拍卖会上,持303号牌的张小姐拍得了书画专场95%的标的,包括佣金在内总价750万元。当天下午,拍卖行要求张提交预付金或身份资料,张没有提交。拍卖行认为其有恶意竞买嫌疑,拒绝其入场。

  12月8日,在“远华案”中被罚没、后被商人宋祖德以99万元投拍回来的红色保时捷跑车在广州再次进行拍卖,最后由一个来自上海的诗人刘信达以50万元投得。经过多家报社记
者调查,发现宋刘二人竟然是一奶同胞,并经常携手在拍卖会上分别担任委托人与竞买人的角色。

  近来很多有关拍卖业“水很深”的“黑幕”报道见诸报端,难道拍卖业真的像这些报道所言“黑不见底”?日前,记者从有关专家处了解到中国拍卖业的全面“内幕”。

    拍卖业“黑幕”·媒体报道 所谓“黑幕”令人震惊

  记者上网一查,着实被以往有关拍卖业“黑幕”报道吓了一跳,所有“黑幕”总结起来大致有几个类型。

  洗钱。有报道称:拍卖行有时还是“洗钱”的最佳选择。乙以一件“艺术品”拿到拍场,甲以高价购回。于是,双方利用拍卖公司的中介服务,将需要支付的“黑钱”,以乙方所需的支付藏品价款的形式、币种及数量等,安全、迅速地送到乙方手中。而且,因为是艺术品的交易款项,资金也变得干净了,能见光了。

  行贿受贿。有报道称:行贿者有时将行贿对象的某件不值钱的艺术品进行拍卖,暗地派人用高价买下,进行变相行贿;还有报道称:由于拍卖业竞争激烈,某些拍卖公司为获得拍卖生意,向掌握权力的官员行贿,某些官员也乘机受贿索贿。

  骗取银行高额贷款。有报道称:某些人利用拍卖,虚抬艺术品或古董成交价格,实际交易价格要低很多,然后将拍品抵押给银行,获得高额贷款。

  卖假古董。有报道称:原浙江中澳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定林1996年在杭州的一次拍卖会上,以140万元的价格竞拍得10件书画作品。后经专家鉴定,其中6件作品是假货。由此引发了中国拍卖史上的第一起因画作真伪之争而引起的买家状告拍卖公司的诉讼,也就是当年沸沸扬扬的“中国拍卖第一案”。

  国有资产流失。有关通过拍卖使国有资产流失的报道很多,例如2001年海口市椰树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价值850万元的土地、厂房被恶意拍卖、疯狂侵占一案;2002年浙江浦江县一处国有房地产在委托拍卖过程中,竞买人恶意串标,以拍卖底价买走,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2003年山西运城两个价值2亿多元的国有企业被6400万元低价卖出。

  据媒体2004年12月30日报道,“不久前,河北省高院负责人将一份有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汇报递到最高人民法院,其中个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些办事处有渎职现象甚至任意低价处置、假拍卖、假招标。”

  商业拍卖中的各种“托”。有报道称:这些“托”目的各不相同,有的是抬高拍品价格,有的是进行商业或新闻炒作。最常见的就是自己先担任委托人,然后再派人担任竞买人之一。

    拍卖业“黑幕”·专家释疑 问题资产仅占千分之几

  2004年拍卖成交额超过1000亿元,而其中有问题的资产应该不过几亿元。

  拍卖业真如很多人说的很“黑”吗?去年成交额超千亿上海大学法学教授、清华大学兼职教授、《拍卖法》专家田涛详述了中国拍卖业的整体情况:中国拍卖业目前有拍卖企业4000多家,近5000名拍卖师,2004年拍卖成交额超过1000亿元。

  中国拍卖业的市场主要分四大部分:协助银行处理不良资产,对抵押物和债权进行拍卖。这方面业务2004年全年成交额480亿元,占成交总额将近一半。

  协助全国各级法院拍卖涉案财产。2004年这部分成交额有300多亿元。

  资产的转移,例如,国有企业改制、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国有土地转让、股权拍卖等。这部分2004年成交额有100多亿元,以产权交易为主,起到的作用是改变原有行政指令下的兼并,使市场资源通过拍卖形式流通和运转。

  一般性商业市场和文化艺术市场上的拍卖。这部分不过几十个亿,而从事文化艺术品拍卖的相关企业全国不到70家。拍卖不适合大型国企

  田涛分析,被外界传为“黑”的主要是指第三、四部分,其实第四部分拍卖额在整个拍卖业所占比重很小,但参与拍卖的人员来自社会各个层面,拍卖的财产门类繁多,除了一般的财物外,还有技术、专利、影视首播权、冠名权等无形资产。田涛认为,这里面的绝大多数企业是遵纪守法的,有问题的资产应该不过几亿元。

  第三部分的成交额在全国整个拍卖业当中比重也很小,只有一些不主流的边缘的小型国有亏损企业适合采用拍卖方式,而大型企业涉及金额往往几十个上百个亿,少有买家买得起,不适合用拍卖的方式。“以前确有一些腐败分子将国有优良资产进行低价评估、低价拍卖,侵吞国家资产,但这主要不是拍卖的问题,而是腐败问题。”拍卖只是交易方式

  田涛说,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整个拍卖业中的绝大部分是好的。但是有个现象值得注意——在拍卖业当中比重很小的一般性商业市场和文化艺术市场上的拍卖往往形成某些热点,为广大群众所关注,由于普通大众对拍卖业并无全面认识,因此容易轻信某些不负责任的说法。

  “拍卖业如果真像某些报道所说的那样黑,那样混乱,早就被取缔了,”中国拍卖协会副秘书长王凤海说,“拍卖业里确实有少数害群之马,但某些违法交易与拍卖本身关系不大。”

  王凤海介绍,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者只是提供了一种公平的交易方式,至于委托人与竞买者有什么更“深”的目的或者做法,拍卖公司一般很难知晓。就如同商场和银行,都为顾客提供了一个交易场所,但顾客在进行交易后到底拿商品或金钱去干些什么,则商场与银行并不去管,更不是他们的责任。拍卖业“黑幕”·风波点评运城两国企被低价拍卖事件——记者误写事件性质

  针对“2003年山西运城两个价值2亿多元的国企被低价卖出”的事情,王凤海指出,其实这是一次与拍卖不相干的国有资产出让,是一场借改制之名侵吞国有资产的丑剧,却被记者误写成一次拍卖,对山西拍卖协会和中国拍卖业造成巨大损害。还有的小报刊登的《拍卖“庄家”自曝黑幕》《拍卖业的“水”有多深》等报道,多是无根据的主观臆断,文中拍卖界人士都不承认接受过他们的采访,作者对拍卖行业历史和现状缺乏起码的了解。

    沈阳3600万国画拍卖风波——拍卖企业并无过错

  对于不久前的“沈阳3600万国画拍卖风波”,田涛认为,拍卖方中正公司没有违反《拍卖法》。举303号牌的张小姐所依据的——“拍卖公司违约在先!竞买者只买了上午的东西,下午的都没买到,造成投资失利”——理由不成立,因为拍卖是以标的物为财产合同对象,而不是以上下午为对象,交易要件是每件拍卖品,每个独立的价格。如果双方在拍卖后签订成交确定书,张小姐就应履行合同。如果违约,张小姐就要补偿下次拍卖后的差价。“如果是恶意竞拍,不仅损害了拍卖方,也损害了委托人和其他竞拍者的利益。”

  而王凤海认为,中正公司要求张小姐缴纳定金是完全合理的要求,这不仅是防止恶意竞拍,而且是提醒竞买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支付能力参加拍卖活动,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签署了《成交确定书》没有,如果签订了,张小姐不能单方面毁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拍卖业“黑幕”·专家建议 完善法规堵“黑洞”

  田涛说,目前我国的《拍卖法》已经滞后,而且缺乏相应的拍卖法实施细则。“目前我国拍卖业市场不成熟,法制也不够完善,拍卖业人士的现场操作能力弱,业内人士对包括宣传在内的很多问题认识不足。”

  王凤海说,拍卖业主流是好的,但并不是说一点问题都没有。一是拍卖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不健全,拍卖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二是拍卖市场发展不充分,专业化分工不明显,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弱。多数企业经营触角仍限于政府部门,缺乏市场化运作和服务机制。三是一些部门委托拍卖方式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导致拍卖企业过多地依靠所处的行为优势竞争标的,不注重培育自身的规模化、专业化以及市场拓展能力。四是标的来源过于集中,引发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多,影响了拍卖行业的社会公信度和公物拍卖的规范化。五是拍卖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最近,商务部出台的《拍卖管理办法》对拍卖企业、拍卖师、委托人及政府管理人员明确了禁例,并提出违规处罚的规定。明确建立拍卖业监督核查和信用管理制度,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拍卖当事各方的行为准则和拍卖企业间的竞争规则将产生影响。晨报记者马多思

   《拍卖管理办法》:保护各方利益兼顾社会公平   

  根据《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商务部起草了《拍卖管理办法》,并于1月1日正式实施。对参与拍卖的各方来说,《拍卖管理办法》对他们有什么约束?对整个拍卖市场意味着什么?

  日前,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有关负责人在就此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针对目前行业中的问题,《拍卖管理办法》从保护拍卖各方当事人利益,兼顾社会公平的角度,强化了监管。

  一是结合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监督核查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

  二是对恶意降低佣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禁止性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拍卖法》中仅规定了佣金收取比例的最高限不得超过5%,而实际运作中,由于拍卖来源的有限,很多拍卖企业采取了“零佣金”竞标甚至给委托人回扣等手段,恶意竞争,导致拍卖前期宣传、评估等准备工作不到位,影响了拍卖的效果,最终损失的仍然是委托人,公物拍卖更多的是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为此,《拍卖管理办法》规定了“禁止恶意降低佣金比例或低于拍卖活动交易成本收取佣金,甚至不收取佣金或给予委托人回扣等手段竞争拍卖标的”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三是兼顾了社会公平。要求省级主管部门进一步细化拍卖公告媒体,以保证拍卖的公开、公正、公平。规定了拍卖企业、委托人应当说明其明确知道或应当知道拍卖标的的瑕疵,否则免责声明无效,因未说明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要求拍卖企业给予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企业有权向委托人追偿等内容,加强了对竞买人利益的保护。晨报记者马多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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